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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坚决防止“立案难”问题反弹回潮

  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17-05-19 01:03:00

  中新网5月18日电 18日上午,最高法召开立案登记制改革两周年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甘雯表示,采取专项督查、常态督导、交叉检查、全面自查等方式,对立案登记制改革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坚决防止“立案难”问题反弹回潮。

  2015年5月1日,人民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甘雯称,最高法通过六大举措重塑立案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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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章立制,强力推动登记立案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各地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基础上,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诉状接收、收据出具、形式审核、一次性补正告知等流程的工作要求,使人民群众可以不受地域限制,在任何一个法院都享受到平等、同质、高效的立案服务。如广西出台13个规范性文件,健全16项配套制度,促进立案工作规范化。天津大力推进登记立案标准化建设,分门别类细化案件登记流程,确保标准统一。

  ——创新方式,积极构建全覆盖、立体式、多元化的登记立案新模式。畅通大厅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常规立案渠道,不断提升当场立案效率。如山东、海南等地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做到10分钟内完成全部立案流程。

  全面推行网上立案。全国已有2605家法院开通网上预约立案和网上立案,让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立案手续。江苏在全省积极推行网上立案,两年来网上立案20万件。积极倡导自助立案。上海、安徽等地在诉讼服务大厅建设自助立案室,大大缩短了当事人排队立案的时间。逐步推行跨域立案。在总结吸收福建、浙江、安徽等地实践经验基础上,最高法院于今年3月底,召开全国法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工作培训会,确定7个高级法院、7个中级法院作为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法院,逐步在全国推行跨域立案。

  探索协作立案工作模式。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需要,最高法院在4月中旬召开京津冀法院立案一体化座谈会,探索建立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协作立案新模式。目前,全国法院已经形成以当场立案为主体,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协作立案等为支撑的登记立案新格局,立案渠道更加畅通。

  ——优化服务,更加方便人民群众行使诉权。各级法院以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实现“系统化、信息化、标准化、社会化”目标为契机,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建设富有特色的司法便民项目,让人民群众在立案过程中享受更加便利、高效、透明的诉讼服务。如天津建立微信服务平台,关联立案人员与当事人微信,实现材料补充工作通过微信完成,避免当事人往返奔波。湖北孝感法院配备巡回服务车,对特殊群体预约立案、申请上门立案的,半小时到达现场提供立案服务。西藏、青海、内蒙等地根据地区实际,配备双语法官,更好地保障少数民族当事人行使诉权。辽宁沈阳和平区、皇姑区法院,积极争取当地公安机关配合,协助当事人查询立案信息。江苏徐州、泰州、连云港、无锡等地设立律师服务站,由律师协会指派律师提供志愿服务。

  ——强化监督,确保改革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采取专项督查、常态督导、交叉检查、全面自查等方式,对立案登记制改革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坚决防止“立案难”问题反弹回潮。去年8月,最高法院接受中央改革办专项督查。10月,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法院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员及完成时间,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开展集中督导活动,对全国130家法院进行抽查,督促改进工作。

  各地法院普遍建立常态化督查工作机制。如黑龙江成立专门督导组,先后督导检查中院23次,基层法院33次,通报相关事项230件次。福建建立司法大督查巡视机制,采用明察暗访和网上督查等形式,对改革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广东在全省范围聘请207名律师作为立案窗口监督员,陕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进行专题座谈,全面接受各方监督,实现阳光立案。

  ——改革机制,全面加强繁简分流等配套制度建设。为解决立案登记制改革后人民法院面临的人案矛盾,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审判质效。最高人民法院在出台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意见、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意见基础上,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操作规程(试行)》,促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各地法院大力推行多元化解、繁简分流、简案速裁。如浙江建立大调解机制,使大量矛盾纠纷通过诉调对接机制予以化解。江苏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部成立速裁组织或速裁庭,对12类民商事简易案件进行快速审理。广西全区法院实现6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80%以上的刑事案件的“简案快审”。

  ——规范秩序,广泛营造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的良好氛围。为防止滥用诉权、虚假诉讼等扰乱正常立案秩序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对惩治滥诉行为进行调研,拟于今年出台规范性文件。各级法院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制裁违法滥诉,规范立案秩序。如海南全面推行诚信诉讼制度,在立案阶段向当事人发放《诚信诉讼提示书》,并要求其签署《诉讼诚信保证书》。湖南法院对滥用诉权的起诉严格依法不予立案。两年来,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民事案件11619件,行政案件4754件,同比上升1.5倍。不少法院加大法律释明和新闻宣传力度,帮助群众了解、理解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基本内容,形成正确舆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