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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弥勒县:何学光被控杀人罪26年后改判无罪

  来源:红河州中级法院    发布时间:2020-09-24 11:41:00

2020年9月23日下午,在失去自由26年后,云南省弥勒县何学光以无罪之身走出监狱。当日,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布,该案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何学光无罪。界面新闻从其家属处获悉,下一步何学光将申请国家赔偿。

出狱时,何学光已经50岁。该案从一审判决无期徒刑到无罪释放跨度长达26年,何学光也成为时间上仅次于张玉环的成功申冤者。2020年8月4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张玉环无罪,自1993年10月27日被控杀人罪失去自由到无罪释放,张玉环已被羁押了9778天,将近27年。

界面新闻获悉,该案改判背后也是几代律师的努力,何学光申诉期间,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先后四批律师接力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直至何学光被无罪释放。

1994年4月2日晚,云南省弥勒县西一乡发生一起命案,当地人师占军被人用炸药炸死。警方在案件调查中,将弥勒县西一乡人何学光锁定为犯罪嫌疑人,于同年4月23日将其收容审查。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指控,命案发生之前,攀枝邑村村民何学光因被勒色村人用石头砸伤而产生报复之心,1994年4月2日晚上10点,何学光携带捆绑好的炸药及电筒朝勒色村方向走去,当走到距离勒克村一公里的地方时,发现对面有人找来,认定是勒色村人,随即点燃导火索,朝对面来人抛去,将勒色村村民师占军当成炸死,构成故意杀人罪。受害方同时提起民事赔偿16000元。

经法医鉴定,师占军系被爆炸飞行物(石块)击伤头部导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在法庭上,何学光称自己没有炸人,也不赔钱。

1995年12月24日,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何学光无期徒刑。

随后,何学光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何学光被送往昆明监狱服刑。

服刑期间,同样被判无期徒刑的案犯陆续出狱,但何学光坚持无罪并继续提出申诉,因此何学光从未获得减刑。

代理律师表示,该案重要疑点在于,何学光并不认识师占军,且事发时距离上一次打架已经过去了几年,杀人动机不足。为了调查事实真相,何学光的援助律师做了大量走访和取证工作。

申诉书显示,案发当天,何学光正在村民杨学光的婚宴上帮厨,吃完晚饭后离开杨学光家已经超过23时,而原判决认定爆炸发生的时间是22时许。

此外,公安机关于1994年4月26日,也就是案发后24天才从犯罪现场提取到何学光点燃导火索的火柴梗一根,但没有证据证实火柴梗上有何学光的指纹。从火柴梗图片来看,火柴梗并没有燃烧痕迹。

审讯笔录记录显示,审讯是不分白昼的轮番连续审讯,时间长达5天4夜,并且每次审讯时间最短为5小时,最长达12小时。何学光称遭到了手铐殴打、罚跪、木棍压腿等刑讯手段逼供。

2019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经云南省高院审判监督厅审理后,该案发回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重审期间,法院采纳了律师提交的关于杀人动机不足、作案时间对不上等新证据,于2020年9月23日宣告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何学光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