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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市遇残疾老人三轮车夫管理难题

  来源:搜狐    发布时间:2020-11-15 11:59:00

三轮车被收走,广西7名残疾老人结伴跳江,已多次违章

据公开数据显示,我国残疾人数量已经超过8500万人,虽然轻重程度不一,但身体的残体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

如果家庭环境宽裕,这种影响还不算太大,但绝大部分残疾人家庭都在艰难度日,这些残疾人为了生存只能自食其力。

11月4日,柳州市民的朋友圈被一条短视频刷屏,在画面里,有7位老人坐在柳江大桥的栏杆上意欲跳江,民警在现场苦苦规劝。

民警表示,这7名老人都是残疾人,因为赖以为生的三轮车被收走了,数次讨要无果后才出此下策,试图用这种方法要回被没收的三轮车。

民警称这些老人不是第一次这样,以前也因为违章被收走过三轮。

从民警透露的信息中可以得知,这些残疾老人此前也被收走过三轮,只是以前用跳江的方式要回来了,这次发现同样的招数不再奏效,这才想出结伴跳江的招数,或许是认定了人多力量大的说法。

但凡有其它的办法,这7位残疾老人也不会做出这么危险的举动,实在是可怜。

但转念想来,如果残疾人不违章,三轮车也不会被收走数次。不知道他们的违章是哪种形式的违章,如果是骑着三轮车在机动车道上逆行、闯红灯就比较危险了。他们除了将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也会给其他人带来不可预知的危险。

就以闯红灯为例,不只是老年残疾人,很多身体健全的老年人在过马路时也不看红绿灯,完全把马路当成了自己家,只要他们愿意,任何时间、任何地段都可以横穿马路。

为了避让突然出现的老人,司机们要么急刹车、要么紧急变道,这两种操作都是极为危险的。如果后面的是小车还好,一旦后方车辆是大货车或者大客车就麻烦了,被撞上之后非死即伤。

残疾人骑三轮车违章肯定是不对的,理应受到相应的处罚。虽然刑法第十九条有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此前,这些残疾人的违章已经被放过了,但他们一而再、再而三的违章,这种情况就不能无限制的容忍,这是对他们的人身安全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站在法律的角度,没收残疾人的三轮车并无不妥,只是这种方式过于简单粗暴,是治标不治本。如果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残疾人还会凑钱买下一辆三轮车,然后再被没收、再跳江,这是一个无限循环!

要解决这个问题并不难,只要给这些残疾人一条维生的渠道就可以。

比如可以给这些残疾人安排合适的工作,工资不用太高,只要不低于他们骑三轮车的收入就可以,这样可以让他们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

如果可以的话,谁都不会再选择骑着三轮车日晒雨淋。

没收三轮车的方式治标不治本,还不如给他们一碗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