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湖北咸宁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肖天树为他人删除负面帖文牟利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6-29 08:51:00

为他人删除负面帖文牟利,湖北咸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肖天树被查

6月28日,湖北省纪委监委官网发布通报称,日前,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咸宁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肖天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通报中提到,肖天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删除负面帖文牟利。

▲咸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肖天树。图片来源/通城县政府官网

公开履历显示,1997年7月,时年23岁的肖天树从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后成为民警;2012年1月任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副总队长;2012年至2016年任湖北省潜江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6年3月任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长;2018年12月任咸宁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1年12月21日,在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肖天树辞去咸宁市副市长职务,同时被免去咸宁市公安局局长职务;2022年1月14日,湖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肖天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6月28日,湖北省纪委监委官网发布通报称,经查,肖天树背弃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串供堵口,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私营企业主的旅游活动安排;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毫无纪法底线,执法犯法,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规免除私家车违章扣分处罚;带彩娱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搞权利寻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逃避刑事责任追究、删除网络负面帖文、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指出,肖天树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肖天树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按程序终止其咸宁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

除肖天树外,还有官员删除负面帖文牟利被曝光。2009年8月到2012年8月间,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一大队副队长魏壹宁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帮助他人删帖收受“好处费”70余万元。作为互联网管理部门公职人员,魏壹宁利用职务之便删帖牟利,构成受贿罪。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上游新闻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