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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顺德区淘宝卖家41万元找人“刷单”遭“违约” 法院判合同无效 35万元被没收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7-11-14 14:31:00

    网店找人“刷单”35万元被没收

  法院:合同关系无效 收缴35万元归国有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王鹏 通讯员邱霖静

  刚刚过去的“双十一”让网购成为当前的热点话题。对很多消费者来说,选择在哪个店购物很多时候是以货品销量和顾客评价为参考,由此也产生了职业“刷单”或职业“炒信”这一行业。日前,顺德区法院审理了一宗职业“炒信”案,一名淘宝卖家彭某将自己委托的“刷单”方告上法庭,要求对方退还自己支付的“刷单”款。最终,法院判决彭某败诉,但被委托“刷单”一方也没有“落好”,剩余的35万元“刷单”款最终被裁定收归国家所有。

 

 

  41万元找人“刷单”遭“违约”

  彭某经营着电商平台的一家网店,为吸引顾客他委托方某找刷手“刷单”,并将刷单所需货款共计41万元转至方某指定支付宝账户,再由方某安排“刷手”在彭某网店中购买商品并支付货款。不过,彭某将41万元转给方某后,方某并未按照约定完成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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