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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贡市大安区:小伙劝人结账被要求赊账男子持水果刀捅刺身亡

  来源:红星新闻  发布时间:2022-05-06 07:52:00
10月19日晚下班后,沈严及女友相约朋友去酒吧,约一个小时后,沈严提前离开,期间有饮酒行为。10月20日凌晨3时5分,沈严与女友相约来到“笋子面”吃面,听见有人在争吵,沈严便上前围观,并对邓远彬讲“吃了东西应当付钱”,女友和叶正芳儿子张建华见状后上前劝沈严不要管,并一起将沈严劝离争执现场。

凌晨3时29分,沈严吃完面后见邓远彬、程某仍在与叶正芳争执,再次上前围观。此时程某电话联系袁某芬,袁某芬表示第二天由她来支付餐费,叶正芳遂同意邓远彬、程某二人离开。围观的沈严也表示邓远彬可以离开了。

凌晨3时31分,邓远彬在走到宵夜摊门口时,为发泄对沈严的不满,摸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从侧面捅刺沈严,后逃离现场。凌晨5时32分,沈严抢救无效死亡。当天,邓远彬在出租屋内被抓获归案。

2021年8月21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邓远彬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赔偿陈晔夫妇经济损失、交通费、丧葬费37633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但由于邓远彬名下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沈严的母亲陈晔表示,“我们得到的就是个数字赔偿。”

事发面馆 资料图

法院——

“直言评价一般并不具有危险性”

据介绍,由于觉得面馆方态度冷漠,陈晔和沈严的父亲起诉面馆方的生命权纠纷案于去年12月9日在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原告沈严父母的代理律师认为,依据案发时施行的《民法总则》和《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其中,《侵权责任法》第23条载明: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原告向法院提出“判令二被告立即补偿二原告3万元人民币和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两项诉讼请求。庭审后,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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