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提请抗诉,拆迁款物归“原主”
原来,为了让这个骗局看起来“天衣无缝”,老袁拿着老江生前的签名复印在一些白纸上,然后他再把协议内容写进去,买房人则是他代替儿子签名。
这样的协议他“制作”了好几张放在家里备用,提交到法院的那张协议还用老江生前的个体工商户印章盖了红印。为了让法院更加相信,老袁不仅伪造合同,还请老江的邻居阿平帮助做伪证。
“就是简单帮个忙,到时给你弄条烟抽抽。”最终阿平还是被一条烟“收买”了,做伪证误导法院。老袁就这样“导演”了一场虚假诉讼。
对于老江的行踪,老袁甚至在法庭上编了一段说辞:“当时老江和一个洗头房的女人有点情感纠纷,有人到他家来闹,所以房子急于出手,签完协议后他就拿钱走了,我也没再见到过他。”
虽然老江的离奇失踪成谜,但是老袁有签名盖章的买房协议,还有邻居阿平的证明,甚至社区居委会也出具了小袁一直居住在这里的事实证明,法院于是判决该买房协议有效。
查明原委后,奉化区检察院提请宁波市检察院对该虚假诉讼案提起抗诉,同年底,法院作出改判。目前,检察院和拆迁办一起联系到了老江的儿子(唯一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领取拆迁款60万元,同时通知他领取的,还有老江被害案40万元的赔偿款。
(原标题:《杀害好友霸占房产,他竟然与死者“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