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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发生三次特大火灾,死亡人数都超过200人以上,分别是 新疆克拉玛依火灾,洛阳东都商厦特大火灾,还有辽宁阜新艺苑歌舞厅火灾,今天咱们就来说一下辽宁 阜新艺苑歌舞厅特大火灾事故。
阜新市艺苑歌舞厅位于海州区东市路110号,建于1974年,原为阜新市评剧团排练厅。1991年1月改建成歌舞厅,取得文化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后对外营业。1992年4月,舞厅为增加营业面积,进行了扩建,并于同年7月由王文忠个人承包经营。其妻李革新协助管理。
1994年6月,王文忠不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和验收,擅自对舞厅进行改造装修。公安、消防等部门多次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对该歌舞厅安全通道不畅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但王文忠置若罔闻,使歌舞厅留下严重的火灾隐患。为追求个人经济利益,王文忠、李革新不遵守有关部门额定140人的规定,经常严重超员和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舞厅。
灾难降临
1994年11月27日13时28分,在舞厅三号雅间内,十七岁的玻璃制品厂工人邢胜利,坐在角落的沙发上,用点燃的报纸点烟(学港片用钱点烟的画面)然后随手将带着火星的报纸,塞进了沙发的破洞里。没想到未熄灭的报纸,竟点燃了沙发,火焰冒起,雅间里顿时混乱起来。
几个人冲上前去用脚踩火,也有人拿瓶汽水去浇火,但都无济于事。火势迅速蔓延,窜出雅间,点燃了墙壁上悬挂的装饰布。这些装饰布极易着火,一下子火势扩大,熔化的装饰布带着火苗,噼噼啪啪地往下滴落。
火灾发生时,舞厅大量窗户被封锁,并且没有指示照明和应急照明灯,无情的大火和有毒的浓烟吞噬着舞客, 惊恐万分的舞客们涌向宽仅0.8m的小门。拥挤和踩踏致使227人叠压堆积在北门附近死亡h。此次火灾共有233人被烧死!死者大多很年轻,14到17岁有61人,18到25岁有159人,仅有71人侥幸逃生。17岁的肇事者邢胜利也在火灾中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