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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判决安徽淮南市田家庵区政府向中圣公司支付工程款等4.43亿元 近3月未履行

  来源:红星新闻    发布时间:2020-01-02 07:43:00

安徽淮南市田家庵区政府被指拒履行4.5亿欠款,回应:双方正协商

红星新闻1月2日消息,近日,淮南中圣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中圣公司”)一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爆料称,2013年,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政府与该公司签订协议合作开发一棚改项目,后因田家庵区政府拒绝按约定向中圣公司返还土地款,致中圣公司被迫停止施工。随后田家庵区政府以“中圣公司无法按期完成工程进度”为由将中圣公司起诉,后中圣公司反诉,2019年10月中旬,田家庵区政府被判向其支付4.5亿元,直到今日(1月2日),中圣公司仍未收到钱款。

2019年12月3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政府获悉,目前正与中圣公司协商如何履行的问题。

据中圣公司工作人员讲述,2013年,田家庵区人民政府与该公司签署《关于安成十字路口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合作开发建设的协议》(以下简称《开发协议》)。协议签订后中圣公司向多家单位和个人筹集资金6亿元,最终取得了棚改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安置房施工等任务。但由于种种原因,项目一直未能顺利进行,目前处于停滞状态。

在2016年,田家庵区政府以“中圣公司无法按期完成工程进度”为由将中圣公司起诉。

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编号为(2016)皖民初36号民事判决书显示,田家庵政府诉讼代理人称,项目开工以来,田家庵区政府自2014年8月5日起,向中圣公司预付代建回购款。然中圣公司却不能按期完成工程进度,自2015年5月起,就以代建回购价过低为由,拖延施工,并于2015年7月,就代建价格问题向法院起诉。虽经法院审理作出了判决,但因无法满足中圣公司价格要求,双方纠纷未得到解决。2016年2月,中圣公司停工。因此,田家庵区政府要求与中圣公司解除合作关系,并让中圣公司承担征地、拆迁费等。

对于停工一事,中圣公司工作人员称是田家庵区政府严重违约,才导致中圣公司资金链断裂的情况下被迫停止施工。其称施工过程中,田家庵区政府单方面违反合作开发协议,拒绝按约定向中圣公司返还土地款。“至于代建回购价,田家庵区政府违反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要求双方共同委托审计机构的判决,单方面委托了审计部门确定了代建回购价,价格是三千多每平,远低于中圣公司施工的成本价,这样我们根本没钱回本。”

中圣公司由此决定反诉,案件历经三年的审理,最终在2019年10月中旬,中圣公司工作人员拿到最高院判决书,维持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田家庵区政府需向中圣公司支付土地款、利息、工程款等约4.43亿元,其中还包括中圣公司前期垫付资金500万元。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首先确认田家庵区人民政府与中圣公司2013年11月3日签订的《开发协议》于2017年4月1日解除;其次中圣公司支付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利息损失;最后田家庵区政府需向中圣公司支付土地款、利息、工程款、前期垫付资金等。中圣公司工作人员称,双方钱款相抵扣,田家庵区政府还需向其支付约4.43亿元。

2019年12月31日,中圣公司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直到今日(1月2日),中圣公司仍未收到田家庵区政府需支付的钱款。“棚改项目停工、资金断链以来,截至2019年年底,已造成中圣公司向第三方违约引发诉讼近30余起。”该工作人员称,目前急需这笔资金将欠款返还给债权人。

2019年12月31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从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政府获悉,从最高院判决生效后,双方都在积极履行相关义务,“政府是尊重法院判决的,目前正在与中圣公司协商如何履行的问题。”中圣公司工作人员称双方约定将于1月9日商议相关事宜。